尊敬的用户
您好
根据工信部“清源"行动要求,接通信管理局通知,要求各接入服务企业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三条要求,全面清查已备案网站,对于未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网站备案号)、备案编号未按要求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beian.miit.gov.cn)的网站,需要求进行整改,我司将于近期开展相关整改清理工作。
请用户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于未满足以上要求的网站请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网站,则有可能会被关停直至取消备案,希望您能积极配合。
以下是常见问题和在线查询地址:
>>请输入网址/ICP备案号点击查询是否符合要求
有不懂操作的小伙伴可以联系官网客服进行处理
为什么要进行备案核查清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我司有权对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备案进行清理,以保证在我司的备案信息真实有效。
备案清理的情况有哪些?
A: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我司会不定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权威网站对我司存量备案的主体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如发现备案信息变更、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根据工信部相关规定未及时更新的备案将予以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常见的情况:
备案主体信息与权威库中比对不一致 点击查看解决办法
相关备案负责人名称与身份证不匹配 点击查看解决办法
企业经营状态异常 点击查看解决办法
缺少备案资料或备案资料异常 点击查看解决办法
通知模版示例:
邮件通知模版
短信通知模版
微信通知模版
B:接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为配合《开展整治虚假备案提高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开展,根据工信部规定,所有网站备案与域名实际接入必须一致,必须指向我司的主机使用。我司会定期对我司已备案成功的域名进行检查核实:
备案域名的解析未全部指向到我司国内ip地址(不包括香港与美国ip)
域名备案成功后仍使用我司港台主机/美国主机
通知模版示例:
邮件通知模版
微信通知模版
C:各省管局检测存在问题,逾期未整改
各省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日常也会对备案情况进行检测,包含:网站内容检测、备案信息准确性检测、备案网站名称是否与访问网站名称一致检测等多种情况。我司也会根据管局的检测结果对用户进行通知处置。
通知模版示例:
* 模版已上海管局检测出的主体证件号与企业公示系统对比不一致的通知为例:
邮件通知模版
微信通知模版
短信通知模版
收到清理整改通知后不处置、不整改会有什么影响?
当您收到我司任一核查通知时,您需根据提示在整改期内对备案信息进行整改。如果您未在整改期内完成修改,您的备案可能会被我司取消接入或被管局注销,从而导致您的网站业务受影响。
超期未整改备案被清理后该怎么办?
A:被执行清理后工信部公共查询中有备案号
如需要保留备案号并继续使用我司业务,请尽快登陆我司备案平台并提交备案转入,待转入成功以后,即可恢复备案。
转入成功以后需继续根据清理通知中所列出的问题对备案完成整改,已确保不会因相同问题被再次清理。
B:被执行清理后工信部公共查询中无备案号
如果您未在整改期限前操作,被取消接入后长期未操作备案转入。请登录工业和信息部网站,使用您的主办单位名称,查询是否存在无网站信息的主体信息。
如果您查询无主体信息,需按照首次备案提交全套备案材料来进行新备案。
如果查询有主体信息,无网站信息,需按照添加网站信息流程操作,在该主体下添加网站。
C:被我司取消接入的网站已经在其它服务商处使用
如果您的备案域名已经未在我司使用,并且在其它服务商处接入,建议您尽快在您的接入服务商处进行备案转入的操作,否则备案可能因成为空壳网站而被工信部注销。
关于备案清理的常见问题
我没有收到备案整改/清理的通知
答: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备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所以主体负责人的邮箱、手机号码必须为真实并且在使用的。如过备案信息中填报的邮箱、手机号已经发生变更,需尽快登陆备案系统中变更您填写的邮箱与手机号,保证联系方式的真实准确。
由于邮件、短信等通知的到达率、阅读率的问题,我司不承诺在清理之前都会通知到相关用户,但我们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来发送相关通知,一般会在取消接入前几天发送邮件、短信、微信(如果有关注公众号 关注备案公众号)。我们不提供我们发送过相关通知的“证据”和“日志”。所有备案用户有义务保障自己备案资料的正确性,通信方式的准确性,以及应该在备案负责人变更后及时更新为最新的联系人(主要是相关人员离职的情况下)。
清理、整改通知会发送给谁?
答:我司整改的通知发送对象一般为:
邮件通知: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业务对应的主站账户
微信通知:备案平台绑定微信账户 关注备案公众号
短信通知: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站负责人、业务对应的主站账户
原来的网站负责人已经离职,无法收到清理、整改通知?
答: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备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原网站负责人离职属于备案信息不准确的情况,需要尽快登录备案平台完成网站负责人的变更修改。
如何确保备案不被取消接入/注销?
答:首先要确保提交 备案时主体负责人、网站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都要真实、准确地报备,不要填写代办人(特别是网站建设公司)的联系方式。备案资料建议企业安排专人自行提交,不推荐 把资料发给建站公司委托提交。联系方式变更、企业更名、法人变更等情况下,要及时登录备案平台更新相关资料。
其次,备案成功以后要确保域名(www.domain.com或domain.com)正确的绑定、解析,并实际应用在我司的主机上;使用二级域名(xxxx.domain.com)绑定、解析在我司主机上必须要有较大的正常访问流量才可以,如仅绑定并解析了一个无实际访问流量的二级域名过来的情况属于不合规,会被取消接入;用第三方CDN的,只要数据在我司机房并有实际的访问流量,也没有问题。
只购买我司的主机专门用于备案但实际网站放在其他公司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会被我司系统检测发现并直接取消接入。